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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沪深律协业务研究会(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召开

    日期:2017-09-18     作者:业务部    阅读:9,069次


       2017年9月16日上午,第二届沪深律协业务研究会(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在深圳召开。市律协由副秘书长潘瑜带队,理事、银行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谢向阳、 理事、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洪亮参会。深圳律协副会长尹成刚、蔡华、杨逍、监事张文波、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主任李军强以及深圳律协的全部专业委员会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胡冰梅主持。  


       会上,副秘书长潘瑜专门就上海律协34个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人员设置、运作机制进行了详尽介绍,并就工作中的创新经验及相关思考进行分享。谢向阳主任和洪亮主任分别从业务研究委员会的角度谈了委员会内部建设方面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在互动阶段,两地律协代表交流热烈,在进一步加强专业委员会建设方面擦出了许多思想的火花。

       9月15日,洪亮主任和谢向阳主任还为深圳律师进行授课。


       上午,洪亮主任为在座律师进行了主题为新形势下国资国企法律业务思考的培训讲座。讲座分为两部分:首先,就律师如何参与国资国企改革进行了经验分享,从国资国企改革背景、改革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改革给律师带来的机遇、律师参与国企改革事务四个方面作为切入点,结合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在培训的第二部分,就僵尸企业的处置问题及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等当前两大热点问题进行了经验分享,并与在座律师同仁进行了深入探讨。


       下午,谢向阳主任结合“金融创新”这一视角,从金融监管、金融律师执业风险控制、金融律师执业机会获取等多角度阐述律师在其中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金融再创新”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如果其中每一个环节都能规避风险、完善监管,金融创新便能充分发挥其促进金融行业发展、推动实体经济运行的引擎作用。事实上,律师在面对我国金融行业不断发展和创新的大环境之下,能够在“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金融再创新”全程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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