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主控官阿西拉弗受询时指出,这相信是全马首宗假律师被控上庭的案件。
被告莫哈末阿丹(49岁,来自吉打州亚罗士打)被控于2004年9月15日约下午2时30分,在巴生法庭冒充为一名有权力的人,伪装成一名辩护及诉讼律师,因此抵触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37(1)(b)条文,并可在此条文下被判罪。
一旦罪成,被告将被罚款最高2千5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被告在庭上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法庭进出自如
法官慕吉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候审,被告求情以此案没有涉及严重财物损失为由,要求法官减至5千令吉。
法官较后批准被告的求情,但被告须以一名保释人及5千令吉保释外出,并须交出护照。此案订在今年4月30日审讯,雪兰莪律师公会一名律师V.姆瓦利也出庭听审。
被告在今年3月15日在亚罗士打的婚礼上遭警方逮捕。
雪兰莪律师公会是于2004年10月向警方举报被告,指他曾在同年代表数名人士打官司。当时担任该公会主席的乔治维鲁吉斯在报案时说,经该公会调查后证实这名被告并非律师。
据了解,该名被告曾在巴生“执业”长达8个月,并宣称其律师楼位于武吉丁宜,其名片上更打印了其职业是“顾问(如何与律师交涉事务)”。他在“执业”期间,在各级法庭进出自如,甚至曾经成功在巴生地庭为一名强奸案嫌犯申请保释。
被告也曾在2005年因假扮律师执业,一度被揭发和遭警方逮捕,结果因行骗罪成被判入狱两个月。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