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纪检官员:少数干警耍特权未从根本上遏制

    日期:2007-11-21     作者:中国新闻网    阅读:1,454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高检院党组成员石生龙就此回答检察日报记者提问时指出,极少数干警耍特权、逞威风、态度蛮横、作风粗暴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石生龙说,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逐年减 少,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得到了初步遏制,检察机关执法形象进一步改观,检察队伍的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但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极少数干警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耍特权、逞威风、态度蛮横、作风粗暴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少数单位仍然存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石生龙指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性质、与形势发展的需要、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为更加有效地发现和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高检院党组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和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内部监督工作,促进检察权的规范实施,在检察机关实行检务督察制度。

    高检院党组对检务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贾春旺检察长对抓好检务督察工作多次作出批示,亲自听取有关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为检务督察制度的实行作了具体指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建立检务督察工作制度的要求。经过检察机关的积极实践,检务督察工作作为深化检察改革的产物应运而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已经检察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印发试行。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