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权法实施研讨会将于11月1日至2日召开
日期:2007-09-04
作者: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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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保证《物权法》的正确实施,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联合召开“中国物权法实施研讨会”。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物权法适用的疑难问题与对策”,会议将对《物权法》关于物权和物权规则方面立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的研讨,并且针对这些疑难问题研究具体对策,为全面实施物权法,为制定物权法司法解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会议分为以下四个分主题:
1.物权变动和物权保护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2.所有权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3.用益物权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4.担保物权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会议按照四个分主题进行分组讨论研讨,分别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和具体对策,最后集中进行研讨。
会议时间定于2007年11月1日至2日。地点定于福建省福州市。会议拟邀请日本物权法专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物权法学者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