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流动人口管理局在玉环成立
日期:2007-09-05
作者: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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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批准玉环县流动人口管理局成立。该局是全国首个政府部门专门管理流动人口的常设机构。它的设立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实效提升,促进社会和谐。这是当地党委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一项破冰之举,是一项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对全国各地都有借鉴作用。
台州市以发达的民营经济和充满活力的城市魅力,吸引了百余万外来人员前来工作。流动人口已成为台州治安局势稳定的重要因素。多年来,台州市党委政府针对流动人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努力,但仍难以适应现实要求。面对现实问题,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在全面总结、分析近年来全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的设想,并在玉环县、黄岩区、路桥区开展可行性论证和筹备工作。
玉环是全国13个海岛县之一,也是全国首批命名的“小康县”。目前,全县常住人口40余万,流动人口20余万。据了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的设立将实现三大根本性转变。一是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由松散型向集约型的转变,确保责任到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有七大工作职责:制定全县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政策;做好流动人口服务、教育、维权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镇乡、各部门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参与新民小区的规划和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教育,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组织调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新问题;办理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这七大职责使分散于各部门的管理资源得到全面整合,有效地实现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由松散型向集约型的重大转变。二是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确型的转变,提升管理实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力量,共同参与服务管理工作,从而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更有效地提升为全社会工程。使公安机关的精力、警力得到很大程度的释放,走出了原有管理工作“胡子眉毛”一把抓、重点不突出的困局,放心地将绝大多数有固定收入、住所、安分守己的流动人口交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统一协调、督促的部门、单位管理。公安机关则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将工作重心放在流动人口高危人员的排查、管理和控制上,从而大提升了管理实效。同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常务副职由公安机关派出人员担任,一方面有效指导管理业务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方便公安机关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为社会稳定服务。三是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由偏重管理向服务为重的转变,促进社会和谐。管理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将公安部门治安为主的防范式管理向政府主导的服务型管理转变,把服务放在首位,将教育、医疗、保险、工资等事关流动人口根本保障的问题提上日程,在进一步延续、规范以往好做法的基础上,再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尽最大可能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从而使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当地,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