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19个区县成立律师工作委员会是本届律协为了贯彻落实新 《律师法》的有关精神,在上届律协探索实行律师代表团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了充分发挥两结合体制下区县律师的自律管理的作用,而实行的一项新的改革和探索;长宁区律师代表团率先提出了成立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申请,充分展现了长宁律师业敢为先的创新精神。
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将在长宁区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工作。其职能是维护本区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本区律师依法执业;承担本区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对本区律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本区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组织开展本区律师业务研究活动,总结交流和宣传本区律师工作经验;开展本区律师文化体育活动,同其它地区律师团体和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组织本区律师实施市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市律协和司法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
它的成立标志着长宁区的律师管理、服务和自律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设立旨在夯实基础,更好地发挥律师协会行业组织在区县的职能。长宁区在全市率先成立律师工作委员会,将在原有工作基础比较扎实的基础上,创造律师管理的工作特色,创造经验,取得更好的成绩,取得更好的经验。
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由陈刚为主任,刘习赟、金立宇为副主任,下设若干委员,委员原则上由区律师代表团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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