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总有关人士介绍,随着改革的深化尤其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劳动争议增多,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也有所增长。为及时有效地调处劳动争议,各级工会从健全和完善维权机制入手,开展了一系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截至去年底,各级工会已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机构3856个,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达到1万余人,受理案件3万余件,结案1.7万余。为此,法律工作者付出了艰辛劳动,涌现出一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杰出律师。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组委会由全总、司法部、全国律协人员组成。评选表彰范围包括工会专职律师、工会系统兼职律师、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聘任律师、承办维护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案件的律师。评选表彰分组织推选、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公众投票、评议审定、表彰宣传六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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