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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供热明补方案年内将出台 专保困难群体

    日期:2007-10-10     作者:刘薇    阅读:1,266次
    昨天,市发改委发布的《2007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明确,热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方案年内出台。

在供热政策制定方面,今年本市将起草一个办法和制订“四个配套方案”,即研究起草《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制订热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政策方案、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保障政策方案、供热价格改革与调整方案、热计量方式改革方案等4个配套方案,涵盖了供暖改革的主要内容。

本市去年发布了热计量试点价格方案,并在全市30个公用区域进行试点。今年,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并逐步扩大范围。根据本市供热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今年将简化热价分类。

此外,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资金的筹集,将以同级人民政府为主,上级人民政府可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将在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统筹考虑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保障支出因素。

■新闻背景

“暗补”变“明补”艰难推进

由于牵涉利益较为复杂,供热补贴从“暗补”变“明补”一直难以推进。2003年,建设部等8部委曾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供暖制度进行货币化改革,停止福利供暖,由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各级财政、单位用于职工供热采暖的费用作为采暖补贴发放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变“暗补”为“明补”。

2005年12月,建设部等8部委再次出台文件,要求各地原则上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今年两年时限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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