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举行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力度。对此上海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在此间举行的上海市政协十一届五次全会上提案,建议建立健全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的机制。
吕红兵说,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近年来,我国律师队伍已经成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从已经具有多年诉讼工作经历和阅历的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不仅符合法官独立、中立的职业特点,而且有助于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认知案情、分析法理、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近年来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亟待选拔任用一批成熟、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吕红兵建议,地方法院可制定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的具体办法。例如无须再参加公务员考试,原已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无须再要求通过统一司法考试。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应突出“德技俱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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