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国内首部地方性考试法规
日期:2007-09-05
作者:时代信报
阅读:1,104次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和《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经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部法规,分别是我国首部国家教育考试的地方性法规和重庆首部职业教育法规。
首部考试法重庆诞生
近年来,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违规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其手段也不断翻新。据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贾秦英介绍,此前,我国没有一部调整教育考试法律关系、规范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行为的法律。
“《考试条例》的制定是社会呼声的集中体现。”贾秦英透露,早在2006年初,受重庆市招办委托,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就制定《条例》的相关问题,对16个区县6083名各界人士进行问卷调查。最终,有88%的人支持考试立法。当《条例(草案)》形成后,先后征求了40个区县及10多个市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并进行网上公开立法听证。
为国家教育立法探路
由于《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在全国是首部,因此在起草阶段就受到了国家立法层面的关注。去年10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国家考试法立法工作会议时,特别提到《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希望该条例早日出台,为《国家教育考试法》的制定探索一些有益的经验。
除此之外,重庆考试立法,还给其他地方考试立法提供了积极的思路。中国教育界有关人士表示,各地针对“推进素质教育、明确考试公共服务职责、严肃考务管理和考试纪律、明确法律救济渠道”等难点问题,均可拿重庆“范本”作参考。
洋经验进入职教条例
“重庆职业教育的高速发展,直接催生了这部《职教条例》,这是职业教育依法治教的标志。”重庆市教委主任彭智勇介绍,2000年以来,重庆市职业院校招生人数连续7年大幅度增长,中职学校就业率连续7年保持在95%以上。高速的增长,也导致了职业教育领域出现一些不和谐现象,职业教育需要一部法规从法制角度予以规范。
据了解,《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中,中澳两国历时5年半的中澳(重庆)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取得的成果已被全面吸纳。其中,“行业引领”、“多元办学”、“能力本位”、“课程体系”、“师资建设”、“证书制度”、“投资体制”等成果不仅有利于在重庆全面推广,也可以使全国兄弟省市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