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主办的“如何更好地传播法律人的声音——法律宣传工作经验分享”活动在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展开,市律协宣传委委员和来自上海16个律工委的通讯员,34个业务研究委员会的通讯员和秘书处的通讯员以及来自同济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学生代表共6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邹甫文致辞时表示,上海律协的宣传工作渠道涵盖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等,每一块都有专门的负责人员,以全方位、多形式展现上海律师的精神风貌。宣传工作很繁杂,但付出获得的结果是令人欣喜的。希望各位通讯员发挥真知灼见,通过这次法律宣传工作经验分享活动共同推动律协宣传工作发展。
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韩景芳分享道,传统媒体时代,
法律事件一直是新闻媒体报道的重要选题,新闻媒体发挥着大众传媒最重要的一项功能,即向大众传递有关周围环境的信息。网络时代改变法律事件的传播模式,人人都可以是信息的传播者,但信息传播的把关人缺失,人们对案情真相的报道不执著,具有“吃瓜群众”心态,有网民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积极发表意见,宣泄情绪。对此,媒体工作者一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注重案件事实报道,彰显法律公正;二要高度重视社会舆论以法理服人;三是网民媒介素养正在提高,理性思辨能力逐步养成,要对网民成长有信心。
圆桌交流环节是整场分享活动中的精彩环节之一,每位嘉宾的分享内容既充满生动性与幽默感,同时也对实操具有指导意义。市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主任黄荣楠表示,一方面法律宣传工作是律师形象对社会公众的展现,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在宣传上应持严谨态度,作客观的报道,有时候宁愿“让子弹飞一会”。市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周知明补充,媒体一定要站在受众的立场考量表达时的呈现方式。作为市律协Ted演讲活动的负责人,高超的表达与演讲的技巧,使得他在宣传委有“高老师”的美称。
市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岳雪飞是《上海律师》杂志工作的负责人之一,她认为,杂志体现更深层次的报道,每年会有多次改版创新,希望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市律协宣传部庄燕主任谈及宣传队伍的组建时,介绍协会的通讯员是协会宣传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业内的“记者”,也是协会工作的“信息源”和“宣传员”,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提升新闻素养,积极参与行业宣传工作。
“星翰微法苑”、“图解金融”矩阵运营者之一宋佳律师从如何通过新媒体开展法宣工作、传播法宣工作的理念和目标以及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压力等方面展开,她认为法律宣传工作具有形象树立、信息传递和普法教育的作用,宣传内容永远是核心竞争力,好文章应当包含标题、话题、结构、文笔、结尾以及视觉6要素,面对微信改版等变化,宣传工作者要积极应对、不断创新、增强与读者间的互动。
智合内容部主编吴剑霞从新媒体运营经验引出法律新媒体运营工作的三个建议:定位要明确、内容要吸引人及六个写作原则。定位决定了读者是谁,决定了要发什么样的内容,决定了运营效果和宣传质量。她认为写作原则由标题、引言、细节、结构、视觉和结尾六方面决定,公众号内容要与律师生活、职业发展、社会热点以及法律市场的趋势相关,提供有价值、引发思考的有用信息,在话题上满足读者的好奇心,在写法上增强趣味性和可读性。
会后,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主任卫新带领参加活动一行人参观了星瀚律师事务所,分享了律所的文化与传播。冬意虽浓,冒雨前来参加活动的通讯员小伙伴和学生们的热情却丝毫不减,他们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干货满满,收获了很多宣传工作经验,韩景芳教授感慨道:原来律协的活动这么有意思!
拥有基础广泛的通讯员队伍,是做好行业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保障。定期举办通讯员培训已经成为上海律协的一项长效工作机制。这不仅为通讯员的自身学习提供方法论指引,也为市律协与一线律师通讯员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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