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眼因公受伤公司迟迟不赔 法律援助帮农民工讨回8.5万
日期:2007-08-30
作者:王琰 通讯员陈亮 实习生朱旻 马雪梅
阅读:1,639次
昨日,孝感来汉农民工邓五安收到了8.5万元赔偿款后,激动地流下了热泪。
去年4月,邓五安与其他11名工友受雇于武汉市某装饰公司,为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办公楼卫生间进行地板砖拆除工作。4月27日,他在拆除地板砖时,被飞溅的砖屑击伤右眼。装饰公司出了5000余元医药费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其他费用。
邓五安家境贫困,因无钱医治,眼伤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最后不得不借高利贷1万元摘除右眼球,造成了七级伤残。
邓五安多次索赔未果后,找到了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李春生律师,寻求法律援助。李春生无偿代理此案,并于去年8月向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两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春节前,由于案件尚未判决,邓五安无力还清借贷,无法回家过年,12岁的孩子也因此辍学,全家仅靠妻子打工挣的每月600元艰难度日。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法院协调,装饰公司先行支付赔偿款2万元,使邓五安顺利度过了年关。
今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由装饰公司及包工头共同赔偿8.5万元。法院判决书下达后,装饰公司及包工头却没有主动履行义务。5月中旬,律师带领邓五安找装饰公司协商,希望早日能够拿到赔偿金,但装饰公司却只愿承担一半赔偿。
几个月来,江汉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们冒着炎炎酷暑,多次前往装饰公司,终于将赔偿款执行到位。昨日,邓五安拿着赔偿款,安心回了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