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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报道

律师参政│厉明:建议对不足70岁老年人给予差别化交通补贴

来源:上海法治声音(微信订阅号)     日期:2014-01-22     作者:周柏伊    阅读:8,387次

目前本市进行交通补贴的对象须是年满70周岁的老人。一般女性如自50岁退休起需20年后,而男性自60岁退休起也需要10年后才能享受这一优惠补贴。其实,对于这些未获得交通补助的退休老人而言,其退休后收入减少,继续保持日常出行,交通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自然有所增加。

对此,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厉明建议:对年满六十周岁的退休人员考虑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助也不失为一种关爱退休老人的体现。

厉明认为,对于六旬老人进行交通补助有以下的原因:首先,对于老年人而言,年龄每增加一岁,其身体机能要下降许多。因而,七十岁以上老人相对来说,腿脚不便,外出减少,实际享受到优惠的较少;而六十多岁的老人在退休后尚有精力体力外出远行,给予低龄老人交通补贴,一则减轻其交通出行成本,二则更能体现这项补贴制度的优惠实质。

其次,目前本市交通敬老卡按照七十岁以上“一刀切”直接免除非高峰时段交通费的做法,略显极端,从交通费部分补贴到逐步全部减免似更为合理。当然,这种根据年龄递增式的交通费补贴具体实施可能需要相关的技术予以支持。

第三,许多外省市对于交通敬老卡的使用年龄已经降低到65岁。比如,武汉、临沂等地都提前了老年卡使用的年龄。上海为全国率先推广老年卡给予老年人交通补贴的城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研究降低优惠年龄。

“从长远来看,建议可以给予六旬以上老人在非高峰时段,进行差别化的交通补贴。”厉明建议,从近期来讲,可以分步实施优惠政策:

第一阶段,仍维持目前七十周岁老人交通费全免做法;同时,考虑给予六十五周岁以上不足七十周岁老人给予半价补贴,发给特别制作的交通卡,每次出行刷卡半价。

第二阶段,根据老人人口比例、交通通行情况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惠年龄从七十周岁降低至六十五周岁;并同时考虑给予六十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老人半价补贴。

第三阶段,条件许可,给予退休老人相应的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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