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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诉新浪更换邮箱侵犯用户选择权被驳

    日期:2007-08-02     作者:千龙网    阅读:2,022次
    认为新浪更换原有的网络保管箱功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登录电子邮箱交易选择权,律师赵先生为此将新浪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海淀法院驳回了赵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介绍

2003年6月,赵先生申请了新浪“任你邮”邮箱,每月支付使用费5元,该邮箱附赠网络保管箱功能,提供备份、保存文件等服务。

2006年10月起,新浪将网络保管箱功能转为通过登录新浪UC网络硬盘的方式来继续使用网络保管箱。赵先生称其在升级后的使用中不断收到从“新浪UC客户端”发出的各种不良信息,严重干扰其工作,同时也影响了网络保管箱的使用。

法院判决

近日,海淀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赵先生所谓“损害”的出现完全是其对UC网络硬盘功能缺乏了解所致,与服务提供者新浪无关。故新浪公司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了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析案

新浪在对网络保管箱进行改造时,并没有取消该项服务,而是采取了登录UC网络硬盘继续使用该项功能的替代方式。

此外,UC网络硬盘的设置中本身具有防打扰模式,通过操作可以屏蔽陌生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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