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03年6月,赵先生申请了新浪“任你邮”邮箱,每月支付使用费5元,该邮箱附赠网络保管箱功能,提供备份、保存文件等服务。
2006年10月起,新浪将网络保管箱功能转为通过登录新浪UC网络硬盘的方式来继续使用网络保管箱。赵先生称其在升级后的使用中不断收到从“新浪UC客户端”发出的各种不良信息,严重干扰其工作,同时也影响了网络保管箱的使用。
法院判决
近日,海淀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赵先生所谓“损害”的出现完全是其对UC网络硬盘功能缺乏了解所致,与服务提供者新浪无关。故新浪公司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了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析案
新浪在对网络保管箱进行改造时,并没有取消该项服务,而是采取了登录UC网络硬盘继续使用该项功能的替代方式。
此外,UC网络硬盘的设置中本身具有防打扰模式,通过操作可以屏蔽陌生人的信息。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