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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法律与政策的解读思想与理论的碰撞

    日期:2011-09-01     作者:黄浦区律工委    阅读:4,369次

       由上海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以及黄浦区人民政府主办,并由黄浦区司法局、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黄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以及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外滩金融法律论坛于2011年8月4日在上海半岛酒店召开。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上海金融仲裁院院长卢方,黄浦区区长周伟,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黄浦区副区长吴成,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等领导出席本次论坛。来自法律、金融中介、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的嘉宾共22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整个论坛过程中,主讲律师专业精彩地演讲,嘉宾独到深刻地点评,来宾积极踊跃地互动,使得论坛精彩不断、亮点频现。外滩金融法律论坛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并且圆满落下了帷幕。

新外滩   新发展

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开办在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办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打造的关键时刻,开办在外滩金融集聚带的规划之际,起到了承前启后的引导作用。当下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乃至整个中国的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主题仍然是改革和创新,改革那些阻碍现代金融业发展的观念性、体制性和制度性的障碍,进行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但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全球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面临新的挑战,金融创新冲击着传统的法律监管基础。中国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虽然可以从这次危机中汲取经验教训,但也无法回避这些新的挑战。如何调动全社会的能动性、创造性,整合全社会的资源,共同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向成功,是上海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作为法律人士,更是深刻地意识到了金融创新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及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法律服务的薄弱。希望能通过此次外滩金融法律论坛的举办,拉开新金融形势下黄浦区金融法治问题探讨和建设的序幕。
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过程中,有着百年金融历史积淀与现实成就的黄浦外滩,是与浦东陆家嘴遥相呼应的金融重镇。为打造功能完善、业态完整的现代金融服务产业链,黄浦区实施了外滩金融聚集区规划建设。为实施这一建设规划,聚集区不仅要引进大型银行机构、信托机构、保险机构和证券机构,还需要引进、培育和发展与其相关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包括高端的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管理机构、评估和咨询机构等,届时将会有更多新生的金融服务机构,金融产品出现。随着金融集聚带的加快建设,相关配套法律服务产业缺失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一方面,律师的数量虽然逐年增加,但是律师队伍的质量并未有很大的提高,尤其是复合型现代金融法律服务领域的高端律师人才仍然极为缺乏;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的规模较小,缺乏处理金融纠纷的能力。越来越多的黄浦律师意识到了律师业金融领域的发展尚未能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匹配,他们也越来越专注于金融法律的研究与探索新型的服务模式,并希望能够借本次外滩金融法律论坛为上海律师搭建一个金融法律前沿问题交流和研讨的平台;希望能通过论坛的研讨为更多的律师同行开拓视野,共同探讨新金融形势下的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着力为发展外滩金融区高端服务业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和完善的法律服务。在维护金融法律秩序稳定的过程中体现黄浦律师在金融领域的法律优势与专业影响力。
外滩金融法律论坛主要就中国当代金融业发展中一些前沿法律问题进行讨论、交流与探讨,以期为金融创新发展的法制构建与完善中的法律理论与实务问题展开讨论交流、抛砖引玉,寻求制度方案与实践共识。从宏观上讲,论坛基于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成就与发展瓶颈,适逢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机遇,和全球金融业共同面对“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监管创新的双重挑战的时代背景下举行的;从微观上讲,本次论坛希望为政府主管部门、金融业及相关服务提供者、业内专家学者等就中国金融法制运行中面临的具体问题提出各自的观点与建议,聚沙成塔、谋求共识,共同为构建中国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法律制度架构而努力。

新金融  新服务

本次外滩金融法律论坛的主题是“金融业发展创新与法制完善”。论坛主要围绕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过程中,黄浦区在外滩金融集聚带的规划下,面对金融业的新发展、新变化所出现的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进行探讨。围绕这一主旨,在有关领导的指导下,主办、承办单位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多次召开论坛筹备会议,邀请官员、专家、学者就当前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带规划过程中出现的和国计民生紧密结合的相关法律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前瞻性、研讨性与解读性的分析,最终从若干议题中汲取了各方意见,结合各角度的观点,确定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法律探究”、“集中清算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安全的制度保障”、“刍议上交所国际板之法律适用”、“金融产品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四个法律议题,由论坛的主讲人和评论嘉宾分别进行法律与政策的解读和思想与理论的碰撞。
这四个法律议题的确定可以说和当下的国内外形势,以及上海金融建设的需要有着紧密的联系,皆为国家发展过程中,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人们较为关注、热点问题较多较集中、实务中争议较大的几个领域,也是业界研究较少、专业人才稀缺、较为前沿的几个领域。对于这类问题的探讨,有利于中国法制环境的建设,有利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外滩金融集聚带的规划,也有利于上海律师专业素质的提高。
中国金融业实行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经过近几年的改革与调整,保险业也基本上实现财产险和人身险分业经营的格局。中国保险业过去主要以保费收入作为利润来源,保险资金的投资运营收入占比很低,保监会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持审慎态度。这与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在盈利模式和盈利能力上有很大差距。保险业的发展沉淀了上万亿元的资金,这些资金是保险企业的未来负债。这种巨大的负债需要保值增值。由于当下政府重大的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巨大资金缺口,而保险资金所具有的长期性和高安全性优先、低回报率要求的特点与保障房建设资金回报率低、回收周期长的特点相吻合,使得保险资金成为保障房建设理想的融资对象。所以本次论坛确定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这一议题,希望通过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毛慧刚律师和担任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的嘉宾李东的解读,能够为今后保险资金在保障房投资这一问题上找到出路,并且对相关的法律如何对此举进行保障和完善找到适当的方法。
黄浦区金融集聚带重点发展新金融,在新金融引进的过程中,中央结算时如何规避风险,提高效率,最好的方式就是引进清算所。银行间市场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交易金额已经达到万亿元的规模,交易主体和交易品种也日益扩大。控制交易的风险、提高交易结算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是完善银行间市场的重要而基础性的制度保障。建立以中央对手方为结算载体、以净额结算为原则的结算清算制度是发展的方向。这不同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运作体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法律地位和结算登记制度有《证券法》、《公司法》、《物权法》等基本法律组成的法律制度体系保障。而银行间市场相关结算主体的法律地位、相关结算行为的法律效果等还缺乏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银行间结算机构有哪些缺陷,对于会员存放的保证金、会员出现金融危机的时候怎样定性等,现行法律制度对其规范不多,业界也缺乏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交易结算清算制度成为银行间市场稳定发展的当务之急。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朱黎庭律师主讲的“集中清算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安全的制度保障”填补了这方面研究的空白。互动嘉宾华东政法大学金融法律学院刘俊教授也对此前沿问题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刍议上交所国际板之法律适用”的专题把眼光放在了“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近”的上交所国际板。随着创业板的推出和“新三板”日益临近,中国资本市场形成了A股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新三板”场外市场为架构的多层次市场结构。中国资本市场只缺国际板了。有关部门对外宣布国际板开发的技术基础已经完备,但各界对国际板开放带来的冲击心存疑虑。就法律问题而言,如何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如何维护中国金融稳定成为核心问题。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通过罗列国际上其他国家国际板的现状、特性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我们引入国际板势必会遇到一些障碍的思考,如:是否需要限价,资金是否可以退出,信息披露体系应该如何建立健全,如何满足双方监管的要求,还有监管法律如何选择等问题,给国际板上市的法律适用做了解读和铺垫。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板小组负责人夏雪女士就国际板上市中可能存在的、大家较为关心的一些问题也作出了自己的解读,会上气氛精彩,火花不断。
        最后,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杜爱武律师主讲了“金融产品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民众的投资意识和投资需求也日益提高。因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成为中国司法机关无法回避的问题。相关案件审理中的核心问题是,销售企业是否应对收益与风险作出明确的提示说明,何种提示说明才算明确。从《合同法》的角度讲,就是格式条款说明义务法理如何适用于具体的金融产品交易纠纷的问题。主讲人就如何适度的平衡金融产品的创新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既不能损害投资人的利益,同时又不要让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过于苛刻从而限制其发展阐述了自己的想法,并且对于立法与司法监管层面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司法可以尊重交易规则,加强与行业协会和监管体系的沟通,理解法律本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杨路肯定了杜律师的发言,同时介绍了自己在实践中的一些经验和心得,结合杜律师的主讲,提出了自己对此问题的观点和意见。
会上,主讲人和嘉宾的演讲与点评精彩异常,论坛特设的互动环节亦亮点频现。金融机构派出的与会人员以及法律服务业的同仁、对本次外滩金融法律论坛极为关注的媒体单位对于论坛的议题也非常感兴趣,互动积极踊跃,并且提出了很多有探讨意义、和实务息息相关的、大家都较为困惑的问题。主讲人和嘉宾精彩而切中要害地回答了场下提问,同时在回答中重申了自己的观点,强调了相关的理论依据,使得与会者能够更好更深入更清晰地理解本次活动四个议题的实质含义,也为今后理论探讨和实践提供了更加翔实的资料。

新思维  新指向
 
吴军营局长在开幕致词中指出:上海市司法局要大力培养、造就和引进法律人才,为上海的创新转型贡献力量,这是上海法律服务业适应新形势、服务新需求的关键所在。外滩金融集聚带对上海律师业来说,是学习提高、开拓视野的平台,是服务大局、提高专业水平、促进转型发展的平台。周伟也在会上强调: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律界人士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为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律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务的发展,金融方面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相关的矛盾也渐渐凸显,法律未及之处,制度混乱,管理缺失,判决艰难。本次活动的举办,为我们日后思考此类问题,提供了一个方向,更为我们日后做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一条线索,也为我们新近从事相关专业研究的律师,打开了一盏明灯。
本次论坛举办的目的之一是促进上海现代金融服务业和金融法律服务业与时俱进,希望律师能够强化和完善自身的专业素养,为上海金融建设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对于律师事务所以及那些专业从事金融法律服务的人员,我们希望这次活动可以促进他们在金融法律服务方面的深入研究。社会上从事金融法律服务的律师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从业人员不少,但高素质人才较为欠缺,律师队伍中能够用大脑去思考当今社会热点问题,用心去钻研最新的业务知识和动向的人不多,更鲜有能够对于体制建设、社会热点、民生问题等能给予相当程度关注和研究之士。通过本次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希望能够激励业内外人士积极地思考社会发展中法律行业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在业界起到标杆作用,优化律师团队,为律师行业的发展指出新的方向和新的目标。就像盛雷鸣会长在闭幕致辞中说的:“外滩金融法律论坛”成为上海金融业发展、改革与创新,监管、完善与法制的思想盛宴,上海律师要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付出更多的努力,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相信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会对今后上海金融法律服务业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对上海律师团队从事专业研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上海乃至全国金融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良好的形象起到生动的展现作用,对金融产业司法实践及其立法起到参考和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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