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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法官协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劳动合同法》研讨会

    日期:2007-11-07     作者:广州市律师协会    阅读:2,276次
 《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颁布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同时也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仲裁、律师代理等工作带来新挑战,是劳动法领域新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为厘清分歧,加强对新法理解,广州市法官协会、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于2007年10月13日上午联合举办了“《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研讨会。会议共有五十多名法官、仲裁员、律师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娜,政策研究室主任王雪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谢迎建,市律师协会执行会长欧永良,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等出席了会议。会上,法官、仲裁员、律师从各自专业角度,共同探讨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派遣制度以及劳动岗位调整等热点问题。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本次会议是我市第一次由法官、仲裁员、律师等三方联合举办的关于劳动法律实务问题的研讨会,各方在交流与讨论中从多个不同角度交换了意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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