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元律师费”的故事
日期:2006-11-05
作者:徐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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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于2003年7月被公安机关立案为偷税。起初,我的家属聘请了上海某著名
律师事务所的一位
律师。该
律师接案后,不是利用法律武器弄清我是否偷税、是否真正触犯法律,而是迫不及待地向我家属开价180万元。我们当时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先给他11万元。该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我2次,每次我家属打电话给他时,他就开口要钱,我家属被他骂得狗血喷头。在这种情况下,我家属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唐
律师,从此我的案子出现了转机。
唐
律师接案后,立即会见我,向我了解案情。我对他说:“你到我爱人处取20万元律师费。”唐
律师只对我笑了笑。当他再次会见我时,我问他是否取到钱,唐
律师说拿到了。经过唐
律师的努力,我于2004年7月被取保候审。回家后,我向爱人询问给唐
律师20万元的事情时,她被我问得莫名其妙。我找到唐
律师,问他:“你没有拿到过20万元,为什么当初说拿到了?”唐
律师说:“我理解你当时的心情,如果我说没有去拿那20万元,你会觉得这个案子没有希望了。”
为了感谢唐
律师的帮助,我们请他吃饭并给他几万元,却被他婉言谢绝了,他说他只要得到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