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成都拟规定小孩未满六岁坐副驾驶 家长将受罚

    日期:2007-09-26     作者:陈松    阅读:1,562次
    习惯让小孩子坐到副驾驶位置的成都家长注意了,成都市人大制定的《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已于6月7日通过,正报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批准。

该条例即有可能被批准执行,届时,让未满6周岁的小孩坐副驾驶位置的行为将受到交警的处罚。

意外伤害成未成年人第一杀手

未成年人是特殊的社会群体,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防护意识,砸日常生活中极易受到意外伤害。据统计,成都市2004年各级各类学校共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导致学生死亡104人,重伤31人,轻伤254人。其中,交通死亡31人,占22%,患病死亡40人,占29%,溺水死亡65人,占45%,自杀死亡4人,占3%,其他原因死亡占1%。

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协力保护

据介绍,《条例》共分为六章,共六十条,根据保护主体的不同,设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附则等六章。条例既有具体的规定,又有概括性规范。如学校保护一章来看,先是总的概括规范,然后是学校各种制度的规范,包括学校安全教育、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交通安全等具体规范,最后又加以概括性规范,使得其操作性强,遗漏少。

自行车携带未满6岁小孩须设专座

《条例》第二章对家庭保护做了详细规范。除第十条规定不得将未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安置在副驾驶位置外,第十条还规定,自行车携带6周岁以下儿童时,还应该设置专用座椅,在车轮两侧加设防护罩。第十三条还规定,家庭应当确保家用电路、煤气和农药等可能危及未成年人安全的设施。器具。物品的安装、使用、放置等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学校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条例》第三章为学校保护,专门提到了体罚学生的情况。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过程中,不得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对学生进行室内自救、野外自救、水上自救、自然灾害自救等自救技能,并可会同公安消防等进行学生自救演练。

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储间。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未经许可,任何人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的,还应遵守学校的交通规定。

深夜未归警察应规劝或护送返回

《条例》第四章为社会保护。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发现深夜未归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查明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或者规劝。护送其返回住所。第五十条规定,留宿未成年人的,应征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五十五条规定,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不得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高危设施设备。

监护人违规将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条例》最后一章为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若违反第二章规定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批评教育。第五十七条规定,若学校违规,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违反第四章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