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号顺德"李禧记"名称侵权案终审判决
日期:2001-09-05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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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粤港澳关注的百年老字号广东顺德“李禧记”名称侵权案,经历了一年多的官司后,日前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李学雄状告堂兄弟李文源、李文辉企业名称侵权的上诉,认为百年老号不应为其中任何一家所独占。
去年七月,顺德市大良镇“李禧记”嘣砂店的李学雄,与本族人李文源、李文辉、李美珠在继承使用百年老字号“李禧记”名称时,发生纠纷。
李学雄与李文源、李文辉等同是李禧的直系第五代,为堂兄弟关系。李学雄于一九八九年变更企业名称为“顺德市大良镇李禧记嘣砂店”,自此以李禧记字号经营嘣砂系列食品。但是,李文源、李文辉之父李联,早在一九三一年已开设李禧记店,经营嘣砂等食品。八十年代初,李文辉、李文源兄弟继续使用李禧记字号恢复经营嘣砂。
去年二月,李学雄以李文源、李文辉在未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经营嘣砂,还擅自使用“李禧记”字号,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由,将两人推上了被告席。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七月十八日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原告李学雄系李禧后人,被告李文源等与李禧也有血缘关系,双方使用李禧记字号同样可行。对于李禧记百年老字号,其商业信誉和价值不仅是创立者李禧本人,而且是李禧族人们近百年来继承发扬、扩大和改进创新的结果,其字号不应为其后代任何一家所独占。佛山中院驳回李学雄的诉讼请求,判定原告败诉。
一审判决后,原告李学雄不服判决,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省高院审理认为:顺德大良嘣砂食品始创于清朝乾隆年间,后经大良人李禧及其后人继承发扬和改进,使得“李禧记”嘣砂店在粤、港、澳地区誉为知名的老铺名店,“李禧记”是顺德知名的字号而非企业名称,李学雄将“李禧记”作为字号名称进行了工商登记,取得了包含该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权。但是,如果仅因为上诉人取得了该字号的名称权,就认定被告使用“李禧记”字号是侵权,不符合中国《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广东高院经合议,驳回了李学雄的上诉,维持佛山中院的一审判决。至此,这场为争得老字号继承使用权,导致堂兄弟间反目成仇,最终对簿公堂的“侵权官司”,终于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