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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起草的《律师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发布

    日期:2017-02-10     作者: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市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起草的《律师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在市律协网站业务研究栏目试行发布。本指引于2017年1月20日市律协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试行一年。
       该指引系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201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委员会考虑到该业务领域相对较为新颖,且国内相关业务指引尚不多见,故决定起草该指引。该指引从2016年初开始筹备。各位执笔人群策群力,先讨论确定了体例、章节构成等内容,而后分工协作,经过多轮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了包含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管理、税务、清算及注销、争议解决、在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激励中的应用、外商投资形式等多方面内容,且具有一定业务指导价值的指引。该指引创设性地加入了“律师工作提示”内容,以期为律师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更有实践价值的参考。
       本指引的起草工作由委员会主任曹志龙律师统筹,副主任屠磊律师牵头,前后三易其稿。其中参与第一稿起草的律师有:周维能律师、杨维江律师、黄培明律师、盖晓萍律师、高懿律师、丁峰律师、罗广建律师、屠磊律师、杨和龙律师、杜剑峰律师、刘智律师、王凡律师、周学敏律师、刘俊律师。2016年3月,在各位执笔人完成的初稿基础上,由屠磊律师、周学敏律师、刘俊律师组成的统稿小组进行了统稿,并在与各位编委们认真研讨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第二稿。2016年8月,编委会议再次对第二稿进行了整体讨论修改,并由曹志龙律师、屠磊律师、徐培龙律师、金冰一律师、丁峰律师、盖晓萍律师、杨维江律师、杨和龙律师、周维能律师等组成定稿小组,对各章进行了交叉审核,最终于2016年11月形成定稿提交律协。
      本指引适用于上海地区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事务,旨在供法律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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