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加强社区商业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日期:2001-06-1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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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商业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提出了社区商业服务的标准。
其基本要求是:服务网点符合相应的环保卫生要求。社区商业服务的时间要从方便社区居民出发,上门服务,随叫随到,尽可能缩短消费者的等候时间。服务的价格要公开、透明,实行挂牌上岗,明码标价。上门服务人员必须按行业或本单位制定的管理规范服务,使消费者感到安全、踏实、放心。此外,社区骨干商业企业要积极配合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开通服务热线电话、便民服务卡、服务信息海报、服务公告栏等联系通道,及时沟通供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