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日),《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简称《司法礼仪规范》)全省下发,穿衣随便、酒后开庭、随意更改开庭时间、法官言语粗俗等都将被处以相应的惩处。
政协委员建议规范法官礼仪
今年3月2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河南省委会副主委梁静,针对法院在公开审理案件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司法礼仪问题,撰写了《关于制定〈司法礼仪规范标准〉的建议》。
该建议经省政协第8期《政协信息》上报后,引起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的重视,他们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尽快制定司法礼仪规范。
昨天《司法礼仪规范》出台并向全省法院下发,6个部分55条对法官礼仪进行规范。
法官就要有个法官的样
“法官就要有个法官的样”,《司法礼仪规范》明确规定法官执行公务时需要穿制服,制服不得与便装混穿,法官二人以上共同执行公务时,制服要统一。
此外,就是不开庭,上班时间女法官也不准穿超短裙、吊带裙,男法官不准穿短裤、背心,不能留长发、蓄胡须、剃光头。法官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文身、染彩甲。
非执行公务期间,不得穿制服出入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而且,法官身着制服时,就是关系再“铁”,也不能有勾肩搭背、挽手、嬉闹等不雅行为。
“酒后开庭”要调离岗位
“严禁法官酒后开庭”被列为开庭礼仪首先要遵守的;
其次,要求法官严格遵守开庭时间,因特殊情况迟到,需要当庭说明原因并道歉;
开庭时间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因特殊事由需要推迟开庭的,应当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官在庭审中不得擅自离开审判席随意走动,不得接听电话、发短信、玩游戏,不得翻阅与庭审无关的卷宗、书籍、报刊等资料,不得有打瞌睡、吸烟等不雅行为。
法官不能对当事人直呼其名,不能用谩骂、讽刺等有损法官形象的语言,而应该试用“我理解您的心情”、“希望您能理解”等文明用语,试用法槌时,每次敲击一下,不能连续敲击。
酒后开庭,首次触犯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调离工作岗位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11条法官忌语:
1.别再说了。2.你当法官还是我当法官。3.你懂法还是我懂法。4.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5.听你的还是听我的。6.不同意调解对你可没好处。7.你这个案件肯定要输(赢)的。8.你这个律师怎么当的。9.法院不是为你一个人开的。10.烦人。11.我就这样判了,你去告好了,想找谁找谁,想去哪儿告去哪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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