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河北省委政法委了解到,类似黄骅市法院的“执法档案”,今年年内将在河北省政法系统全面建立起来。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的同志表示,执法档案,是对依法行使执法(司法)权的执法主体(政法干警)办理案件的质量、效率、社会反映以及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有无违反办案纪律等主要情况的简明记载,是对政法干警所办案件的质量、效率等主要指标进行审查考评后的结果记载。各级政法部门要把执法档案作为构建执法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要设立执法档案室,为每个执法单位、每名干警建立执法档案,实行“一案一档、一人一档”。
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省直政法部门要制定简便、实用、有效的执法档案范本,一般应包括部门(干警)的基本情况、执法情况、执法过错追究情况、执法考核及结果运用等主要内容。基层和一线执法单位每月都要公布执法档案情况,上级政法部门要加强对执法档案建立和运用情况的指导督促。
执法档案如何操作、管理?河北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技术层面可“两条腿走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部门、单位,运用现代化手段对办案过程进行动态控制,结合对案件的评查,对涉及办案质量的主要指标进行考核,结合动态管理和案件评查,制成电子执法档案。不具备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采取纸制档案进行操作和管理。
为使执法档案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河北各级政法部门明确:把执法档案作为对执法单位、政法干警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执法绩效考评与领导干部的使用、晋级紧密挂钩。
河北省委政法委在以岗定责和以案定责的基础上,还强化了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执法责任终身负责的要求。对在原岗位上发生的执法过错应予处理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到位。对有关责任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属政法部门内变动的,由政法部门负责落实;属政法系统内变动的,由同级党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有关政法部门落实;对调出政法系统的,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相关责任人退休的,由原所在单位将处分决定通知本人,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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