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立法鼓励职业教育
日期:2007-09-26
作者: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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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职业教育
的招生和审批,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职业教育。昨日提交省人大审议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草案二审稿)》明确了上述内容。
新规明确:设立高等
职业
学校由省政府审批,并报
国家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技工学校和以技能为主的职业教育
培训
机构分别由省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另外,新规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捐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
建设
和发展。职业学校用于教学和师生生活的征地、基本建设,免征水电增容、商业网点、城市维护等配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