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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律师同台对话构建法律共同体

    日期:2006-09-25     作者:中国青年报    阅读:2,846次
    今天,正在山西太原召开的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上,几名法官、检察官出现在发展战略分论坛上,引起人们格外关注。他们与众多律师探讨的议题是:法律共同体的构建与互动。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论坛,至今已持续了6届。

本届律师论坛参会律师规模达到1200余人,为历届之最。

律师论坛从第一届走到第六届,其形式与特点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毛国华律师形象地将之总结为:从寻亲访友到关注自身发展,从关注律师文化再到构建法律人文化。陶景洲律师认为这是一种“渐近式的变革”。用本届律师论坛秘书长刘桂明的话讲,在发展分论坛中设置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探讨法律共同体专题,就是将这种理念进行浓缩与提升,意在通过法律共同体推进我国法治建设。

今天坐在同一会场上的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们共同选择了一种对话的姿态。虽然没有法庭上的紧张严肃,但是从法官、检察官、律师不同人士的发言中,仍能体察出大家对各自职业角色的不同认知。这一状态似乎恰恰折射出当前法官、检察官与律师间的某种微妙关系:法官认为律师赚钱多,心态不平衡;律师认为法官颐指气使,不尊重人;检察官认为律师不诚信,假意伪证。这其中,法官、检察官似乎成为某种共同体,与律师互相间看不顺眼,甚至相互隔膜、猜疑、埋怨、对立与指责。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栾少湖律师,今年在本省以“法官眼中的律师”和“律师眼中的法官”为题主持了一项大型问卷调查,向法官和律师发出了2000多份问卷,调查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勾勒了目前法官与律师间的关系现状。

在法官对律师的总体评价中,近一半法官认为“多数律师无法让人信任”,而律师对法官的总体评价,超过一半的律师打分为“70—60分”;法官最讨厌律师的方面是“挑词架讼”、“见利忘义”,而律师最讨厌的法官缺点是“索要财物、业务水平低、傲慢、出尔反尔”,值得注意的是,还有11%的律师最讨厌法官不守时。

在双方相互欣赏方面,法官最欣赏的律师优点是“恪守职业道德”,律师最欣赏的法官优点是“业务精深、公正不阿”;律师希望得到法官更多的尊重和更多交流案情的机会,法官则更希望律师能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平息诉讼。在法庭上,法官希望律师观点鲜明直截了当,律师希望法官不要打断律师意见,开庭不走过场。

对于律师行贿法官的现象,双方都认为这其中有当事人、法官、律师及社会风气不好等多种因素。

以上调查结果显示的问题引人深思。做了22年法官后,辞职又做了8年律师的钱卫清律师眼下正着手写一本名为“法官角度论”的书。“律师对法官的职业思维、判案运作机制了解南辕北辙,同样法官对律师的执业特点和方式不甚了了,这种职业角色的冲突导致不能向社会有效提供合格的司法产品。”

构建法律人共同体,推进中国法治建设成为与会者共识。中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张智辉说,法治社会的完善需要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法律职业人的良性互动,他们有4方面共同属性:共同的知识体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共同理念、解决纠纷争端的共同规则、维护社会利益和法律尊严的共同利益。“因此,在这一层面上,需要法律人之间更多的沟通与对话。”

更多与会者对构建法律共同体表示了积极乐观的期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是为数不多的从律师转而做法官的人士。“律师必须恪守职业准则,走正道才能有更多发展机会;法官只有公正评判,依法断案,才能赢得社会信任。”李汉宇说,法律人只有一个共同准则,那就是法律;法律人只有一个共同信仰,还是法律。只有建立在这样共同信仰理念基础上,才谈得上实现法律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共同价值目标。

张金锁、田丰律师则从制度上建立法律人互动机制进行了思考。他们建议修订现行《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互动的制度平台,使互动更加合法、平等、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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