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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沈阳市社区目标管理暂行方案》

    日期:2007-05-08     作者:谭皓    阅读:609次
    《沈阳市社区目标管理暂行方案》日前出台,《方案》中规定新老社区“电子眼”覆盖率达到100%。

《方案》中规定,今后,社区内涉及居民重大利益的事得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政府及各部门对社区的指导和管理也不能“随意”。

《方案》中还规定,新老社区“电子眼”覆盖率达到100%,并连接到公安派出所监控平台。一旦社区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或者火灾事故,有关部门将追究社区相关人员、社区民警和治安巡防员的责任。

对小区物业公司的任用,《方案》中规定业主有权利选择物业公司,对不履行合同、降低服务标准、业主投诉率高的物业公司,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对非规范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社区房屋维修站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选聘配备房管员和保洁员,确保房屋及设施及时维修、保洁和管理。

此外,从今年起沈阳市将每年评选10个和谐社区示范活动标兵单位、100个和谐社区示范活动先进单位。从今年1月起,按照每千户1万元的标准拨付办公经费。

《方案》中对社区文化建设也作出明确规定,社区文化图书室藏书(今年)要达到5000册,每个社区都要建立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室外健身娱乐场地,社区每年举办各种类型的文体活动要达到5次以上,社区居民每2000人需配备1~2名社区体育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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