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协召开关于制定《上海市法律服务促进条例》立项建议的座谈会
日期:2004-10-19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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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下午,市律协召开关于制定《上海市法律服务促进条例》立项建议的座谈会。会议由市律协调研部包迪生主任主持,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立群副秘书长和宣传部李?参加了会议。 会议着重围绕以下问题进行了讨论:1、是否有必要制定《上海市法律服务促进条例》。2、建议制定《上海市法律服务促进条例》需要有那些条件。3、建议制定的《上海市法律服务促进条例》立法思想和立法框架是什么。会议认为上海市法律服务市场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好的,律师在上海市法律服务市场中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但在上海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参与主体混乱,市场规则不健全等。其中,陈乃蔚律师认为现在参与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混乱,各种名目的咨询公司,法律服务所等参与其中;而且政府各部门之间从各自利益出发,在一些法律服务领域对律师的介入设置了不同程度的限制。朱树英律师和郑幸福律师认为,该条例是中国法律服务促进条例的第一个立法,应当争取立法机构的理解和支持。徐威律师认为,该立法可以为中国相关的立法总结经验,可以了解市人大和市政府是否有类似或相同的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