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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商讨对策、进一步推动静安区律师业的发展――――静安区律师代表团召开2006年度年会

    日期:2007-01-25     作者:静安区司法局律公科    阅读:2,704次
    
静安区律师代表团为了总结2006年工作,开拓思路,商讨对策,充分发挥律师代表团的作用,于2007年1月5日至6日,召开了2006年度年会。律师代表团成员、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部分青联律师分会会员四十余人参加了会议。静安区副区长徐孙庆、静安区司法党工委书记郭水其、静安区司法局局长王安、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上海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余学杰、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王旭峰、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姚平、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黄荣、静安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汪庆华出席了会议。
会上,律师代表团团长徐富荣律师作了工作报告,从宣传律师、提高律师社会影响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以及律师在和谐静安构建中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总结,本着“律师代表律师选,律师代表为律师”的宗旨,提出了2007年代表团的工作目标。出席会议的律师围绕着“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横向联合之路”和“2007年静安区律师发展工作思路”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万恩标秘书长对静安区律师业的发展提出了2点建议:1、夯实基础,创出品牌;2、抓住机遇,作大作强。
余学杰副处长充分肯定了静安区律师代表团作出的成绩,并传达了2007年市司法局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为我区今后律师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姚平副局长传达了2007年司法局法律服务业的工作思路和初步计划,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行业自律的力度。
王安局长表示将尽快转换角色,为律师服务好,并对律师提出3项要求:1、律师要严格遵守职业操守;2、律师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3、要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
徐孙庆副区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感谢律师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谐所作的贡献,希望律师在静安区新一轮发展中继续发挥作用,并指出了2007年如何进一步推进律师工作,即要互动,一方面,律师要加强自身建设,另一方面,政府要推动,形成合力,内外结合,律师发展才将会有更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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