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就《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讨论稿)征求律师意见
日期:2003-07-1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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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下午,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在房地大厦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就《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讨论稿)征求律师意见。 君志律师实务所贺富强律师、中怡律师事务所王小咪律师、新闽律师事务所薛波律师、海达律师事务所李佩芳律师、建纬律师事务所陈应春律师、光大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及共舟律师事务所平海兵律师参加座谈会。与会律师在肯定该《条例》较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更具操作性、内容更细化的同时,也对《条例》提出了一些建议和修改意见,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和将来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现象加以讨论分析,并将书面意见提供给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分管局长、该局物业管理处和法规处有关同志参加座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及人大法制办派员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