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率先制定执业规范推动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试行)》发布试行
日期:2001-12-2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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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3日下午,由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试行)》新闻发布会”在中国科技会堂隆重召开。发布会旨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北京市律师协会新发布试行的《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市政法委副书记慕平,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副司长、全国律协秘书长吴明德,全国律协会长高宗泽、副会长付洋、于宁,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发布会邀请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司法》、《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法制报》、北京电视台等二十余家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的记者参加。
会议由北京律协副会长张庆主持。首先由会长武晓骥介绍《规范》出台的背景及目的,然后由《规范》主要执笔人北京汉华律师所张晓维律师介绍《规范》起草的过程。北京华伦律师所刘子华律师代表全市律师发了言。
到会的领导对《规范》的出台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和赞赏,同时也给北京律协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孙超美副局长代表市司法局党委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规范》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二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规范》,三要向社会广泛宣传《规范》让全社会监督律师的行为。全国律协会长高宗泽说《规范》的出台是我国律师发展史,特别是新中国律师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他在发言中肯定了北京律协在探索和实践“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加强律师协会行业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并希望北京律协继续发扬大胆创新、勇于探索的精神,为全国各地的律师协会工作作出表率。慕平副书记代表北京市委政法委热烈祝贺《规范》的正式出台。他认为《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北京市律师队伍建设、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并要求司法局和律协组织全市律师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副司长、全国律协秘书长吴明德赞扬北京律协给全国律师加强行业自律带了一个好头。他说《规范》的实行,对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全社会对律师的监督、提高律师队伍形象将起到推动作用,对规范整个法律服务市场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全国律协还将把北京律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简报转发各地,以推动各地律协工作的开展。
之后,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武晓骥、副会长张庆、徐家力,秘书长季丽枝,律管处崔玉麒处长,张晓维律师就《规范》的制定工作、《规范》的特点、入世后律师面临的挑战和律师收费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北京律协下半年将围绕《规范》进行一系列的工作。首先是广泛宣传,其次是组织律师培训,认真学习《规范》并进行相关的考核。第三是与有关法律院校商议,作为法学院学生的选修课,让更多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后备人员了解律师行业及职业的特点。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严格执行《规范》,坚决贯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