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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民间大使”促对外交流 记市律师协会积极拓展对外交流渠道展示上海律师整体形象

    日期:2007-06-01     作者:党文俊    阅读:3,748次


2007年5月28日上午,比利时布鲁塞尔律师协会代表团一行13人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访问。
代表团团长Luc STALARS先生介绍了代表团的人员组成及来沪目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对代表团的到来表示欢迎,并概括介绍了上海律师及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基本情况。而后,代表团成员重点探讨了两个律师协会在培养青年律师方面合作的可能性,并就通过促进两个协会之间的交流,提高青年律师的执业水平达成共识。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君悦律师事务所、汇业律师事务所等本市一些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加了会见。
“请进来,走出去”目的是让上海律师开阔眼界,增进交流,取人之长,展示上海律师的整体形象。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如是说。
近年来,上海市律师协会积极拓展对外联系渠道,广泛开展对外交流,类似于上述活动只是市律协广泛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的一幕。
仅去年一年,市律协就接待了来自法、德、澳、美等国及香港、台湾地区的16个律师代表团,接待了澳大利亚法学会会长蒂姆·巴格为团长的澳大利亚法学会代表团以及张永春局长率领的澳门法务局代表团;特别是接待了法国司法部长克莱芒率领的法国司法部长代表团,上海律师的专业素质、精神面貌以及律协办公新址等都给法国客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此外,律协组织了8个律师代表团分别赴法、德、俄、意、澳、奥等国交流考察,并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法学会、法国马赛市律师协会签署友好合作协议。今年,律协将组织8个律师代表团出访日、韩、美、加、法、德、意、西、捷、匈、澳、新、墨西哥、阿根廷、埃及、南非等16个国家。
多年来,市律协本着促进和发展上海律师界和国际律师组织及各国律师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的宗旨,开展涉外业务研究,拓宽对外交流渠道,不断地推进与境外律师的交流与合作。根据上海市司法局与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签署的协议,近四年来,市律协选派了45名青年律师赴香港、澳门培训,学习港澳的金融、贸易、仲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以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运作,对推动上海律师业与国际接轨有着重要作用。在开展业务交流方面,仅去年就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种涉外会议达10次之多,如与国际律师协会争端解决部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共同主办“国际仲裁和中国———近期发展和现实看点”会议;组织来访的澳大利亚维多利亚法学会与上海律师就反倾销法、知识产权法、银行业和金融业法律以及在澳大利亚投资的相关事宜举行座谈;邀请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上海市律师协会专家顾问胡汉清资深大律师主讲“大陆法和普通法一条龙服务”;举办“中国公司如何在美国诉讼中获胜”的讲座;组织律师赴澳门参加“律师业之剖析”学术研讨会;在“澳中法律论坛”上,吕红兵会长作为主席之一主持了会议,朱洪超副会长与澳大利亚司法部长分别作了演讲。
在“走出去”、“请进来”的对外交流活动中,上海律师出色地担当着“民间外交大使”的角色,向世界各国宣传中国的律师制度和法治建设,宣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宣传中国源远流长的灿烂文化,不仅加强了上海律师界对外联系和友谊,树立了上海律师和中国律师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而且增进了世界人民对中国特别是对中国法治的认识和了解,促进并丰富了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和互动。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上海律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意气风发地走向世界,屹立于世界律师之林;并以开拓进取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在学习中提高,在交流中充实,在合作中实现“双赢”,满怀信心地创造着新世纪律师业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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