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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专业委员会举办“新建工解释(二)实施背景下的建工案件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

    日期:2026-08-06     作者: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专业委员会

2026年7月25日下午,“新建工解释(二)实施背景下的建工案件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在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顺利举办。本次活动由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主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指导,长三角建筑法律论坛、上海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会、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促进会、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黄浦区建纬建工法治研究院、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综合服务中心支持,会议50余人参加。

本次研讨会由顾张翔主持,他首先阐明了本次研讨会主题设置的背景与初衷,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议程安排、主旨发言嘉宾,并对各位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活动伊始,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邵万权、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教授、常务副所长门中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副秘书长赵爽分别发表致辞,从行业发展、学术研究与仲裁实践的不同视角,阐释了新建工解释(二)施行的深远意义。

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于凯结合审判实务展开分析。他表示,实际施工人制度此番回归合同相对性原则是重大转向,但过渡期需妥善把握。在资质借用关系中,发包人是否“明知”将决定挂靠人能否直接向其主张权利——发包人知情的,合同因通谋虚伪表示而无效,挂靠人可直接追索;不知情的,则严格遵循合同相对性处理。于凯庭长最后从宏观视角指出,建筑行业过去的乱象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当前发展从“求快”转向“求质”,制度优化将成为化解矛盾的关键路径。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教授、副所长李建星随后从不当得利法的理论视角切入,系统解读了司法解释二中资质借用双方的请求权基础。他指出,司法解释二第三条明确出借资质合同无效,出借方主张资质借用费不予支持;但工程质量合格的,借用方可参照其与出借方关于付款的约定请求支付折价补偿款。同时,新规以代位权路径取代了旧司法解释中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的规则,使建工领域的请求权体系回归传统民法框架。

 中铁上海工程局总法律顾问兼法律合规部部长凌志强以《从建工司法解释演进谈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挂靠”与“审计”困境与应对》为题发表演讲。在挂靠困境方面,他指出司法解释二第三、四、五、二十二条共同构建立体规制体系,从源头阻断、过程监管、事后追责到行刑衔接,对挂靠行为形成全方位约束,被挂靠企业面临表见代理、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等多重风险叠加。在审计困局方面,他重点解读了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关于审计期限的规定——该条明确以审计作为结算依据须以合同约定为前提,且审计“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终结了发包人以“审计未完成”为由无限期拖延付款的僵局,为建筑施工企业突破审计困局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韩如波律师围绕《建工解释二优先受偿权裁判规则引申的实务问题》展开深度分享。他系统梳理了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核心规则:停窝工损失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工程折价协议行使优先权须满足四项法定条件;优先受偿权随债权转让的审查要素;优先权效力可延伸至保险金、赔偿金等代位物;以及因工期顺延协商变更付款日期时优先权行使期限的起算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副秘书长龚少阳、上海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会生产性专业服务专委会秘书方锴、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副总经理顾国伟、长三角建筑法律论坛轮值秘书长、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童斌、北京市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吉林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高树成、蒋烽律师等六位嘉宾参与讨论。六位嘉宾分别从仲裁实务、行业协会、企业风控、专业法律服务等多元视角出发,围绕建工解释二实施背景下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路径变化、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的实务认定、挂靠风险防控与审计结算僵局破解等核心议题展开多维度碰撞交流,为与会者呈现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操价值的专业研讨。

会议尾声,徐寅哲作总结致辞。他首先感谢各位嘉宾的专业分享和在场参会人员的热情参与,指出本次研讨会从司法解释条文解读、司法裁判逻辑梳理到企业合规实操应对,形成了对新建工解释(二)核心疑难问题的系统性回应。随后,他结合自身执业观察提出,建工司法解释(二)的施行标志着行业裁判规则的一次深刻重塑,实际施工人维权路径收缩、优先受偿权适用条件细化、挂靠行为立体追责等新规,均对建工企业及法律服务者提出了更高要求。最后,他诚挚邀请各位建工法律同仁常来常往常交流,共同推动建工法律服务向更专业、更精深的方向发展。

本次“新建工解释(二)实施背景下的建工案件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的成功举办,通过主题演讲、圆桌研讨等多元形式,为参会者提供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操价值的专业指引。未来,本次活动的各发起主办、承办、指导、支持单位将通过更多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专业研讨活动,助力建筑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