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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拟立法

    日期:2008-04-24     作者:四川新闻网    阅读:1,297次

据新华社电“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22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从多渠道、多层次对残疾人劳动就业问题予以法律保障。草案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

调查显示,我国目前尚有858万有劳动能力、达到就业年龄的残疾人没有实现就业。

新华社23日受权播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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