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火车票保险案”源自去年9月,东方公益律师事务所的黄金荣买火车票时无意中发现,所有的火车票都暗含2%的强制保险。在黄金荣看来,铁路部门没有卖保险的资质,也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于是他把北京市铁路局告上法院,一审、二审均败北。随后,他又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保监会告上法院,又被驳回。他随即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高院最终认定,一审法院所作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对于终审判决,东方公益律师事务所表示:“他们正在准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请求废止《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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