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荔湾区正式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据介绍,目前该区社区矫正办已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6名,社区矫正对象总体表现良好,能够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一人重新犯罪。
据相关人士介绍,此次专门聘任16名热心于公益事业、具有良好职业操守的律师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是荔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新尝试,也是全市首支专门针对社区矫正开展律师志愿者队伍。
“社区矫正有很强的社会性和专业性,它更需要一些专业人士的参与。”该人士解释,律师执业活动广泛,执业过程中具有相对中立性。这两个职业特征,使律师在人民群众当中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亲和力。荔湾区此次尝试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既能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指导,又能及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提供法律援助。
据介绍,每位志愿者律师每月不少于2天到所联系的街矫正办开展工作;每周不少于2小时以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向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此外,志愿者还要关心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或培训,积极向街道社区矫正办反映对象的实际问题或突出困难,并争取帮助解决。
志愿者有权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行政奖惩和矫正期满的评议。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还要及时向联系的街道社区矫正办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每季度一次,街道矫正办与志愿者召开联系会议,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每半年一次,该区社区矫正办将与志愿者总结探索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律师志愿者还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每年写出一篇有关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文章呢。”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志愿者身兼重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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