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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也能选择自己满意的律师

    日期:2007-04-04     作者:新华日报    阅读:1,524次
    今年2月14日,林某姐弟俩将制作的“伸法律援助之手,助百姓伸张正义”的锦旗送到海门市司法局援助律师戴海雁手中。

林某姐弟俩,自父母2000年协议离婚后,随母亲共同生活。2004年母亲下岗,两姐弟均已上学,生活和学习费用大幅度增加,靠母亲一人打零工的收入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与学习。

两姐弟多次与父亲协商未果。

海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后,及时帮助林某姐弟点派了在抚养案件方面具有专长的戴律师代理此案。经法院审理,判林父每月承担姐弟俩的生活费300元、教育和医疗费的一半,至姐弟俩分别独立生活为止。今年年初,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律师协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共同推出“点援制”。所谓“点援制”,接受法律援助的公民可以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中,自主选择承办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方式。整个流程分为三个步骤:一是建立“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二是当事人自己从库中挑选律师。三是对案件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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