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温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局、河务局、水利局、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硬性措施,加强对引黄水源的保护。
一是要求清理取缔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水产养殖污染饮黄水源的行为;
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的,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三是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指导,禁止任何人在保护区提灌站内游泳、洗澡,严禁在引水渠道内取水稀释农药制剂; 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立法和制度建设,对突出的饮用水源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污染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