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无私解囊 双方息讼宁人
日期:2001-02-2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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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刑事自诉案件中,世民律师事务所窦世春律师受委托担任自诉人的代理人。自诉人与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双方为小事发生纠纷,被告人失手将自诉人打成轻伤。当地派出所及里弄居委会数次召集双方调解,双方的法定代理人均情绪激烈,调解无果。自诉人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提出了较高的赔偿要求,而被告的父母均无业,生活依靠社会救济,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但如不履行对自诉人的赔偿,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情绪又难以平息。在双方僵持不下,矛盾将要激化的情况下,窦世春律师本着一个人民律师崇高的执业道德,主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为使案件能较好处理,主动提出免收自诉人的代理费,并向被告人捐款1000元。窦世春律师的行为感动了双方,从而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消除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博得了双方当事人及在场的居委会干部和法院审判人员的高度赞赏。
普陀区人民法院专为此事向上海市律师协会发来司法建议书,高度赞扬窦世春律师这种无私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