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启动
日期:2007-12-03
作者: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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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树立上海青年律师的领军人物、推动本市法律服务业青年人才库建设的“上海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于近日启动。这是继“东方大律师”评选后,本市律师界的又一次重大活动。
本次评选由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市司法局、市青年联合会、市律师协会主办,本报作为唯一媒体参与协办。评选将跨年度进行,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评选对象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执业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本市青年执业律师。
记者从市律师协会获悉,目前上海符合这一参评条件的律师有将近3500名,接近全市律师总数的一半。而从近几年通过司法考试的情况来看,每年新增的近千名律师中,40岁以下的青年律师占绝大多数。
据评选活动评委会主任、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介绍,为适应新时期对新青年的要求,评委会特别设计了四条优秀青年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1、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作出积极贡献。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老律师,在年轻律师队伍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努力开拓律师业务,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专业领域和律师团队中,起到楷模作用,初步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
4、在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公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服务社区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表示,与“东方大律师”评选定位不同,本次评选的目标候选群定位于40以下的青年律师,他们或已成为业务骨干,或者正在成才的路上,他们是上海青年律师的佼佼者,是上海律师业未来的领军人物,评选是为青年律师创造“友好型”成长环境的需要,是促进律师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