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凡说,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目标。我们在立法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多向专家学习,向社会学习。立法要紧扣发展这一主题,抓一些对地方发展有利的东西,如发挥地方立法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要加强立法工作创新,拓展委托、招标等多形式的法规起草渠道,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使立法更好地符合人民的愿望,为湖北振兴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