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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表律师选 程序公正保民主——记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长宁选区推选工作

    日期:2015-02-09     作者:长宁区律工委    阅读:4,594次

    律师协会是律师自己的组织,是律师之家;律协换届选举既是律协的重大事件,也是律师执业生涯中民主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根据《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筹备工作方案》)及《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监事产生办法》(以下简称《代表产生办法》),本着充分酝酿、坚持标准、发扬民主、规范程序的原则,市十届律师代表大会长宁选区代表推选工作历时20余天,于201526日在长宁区工人文化宫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代表推选大会,产生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长宁选区推选代表22名,推选大会共有132名律师参加,另有637名律师委托投票。

一、推选大会筹备工作

116日参加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召开的工作会议,至26日推选大会正式召开,筹备工作共分为3个阶段。

1、制定方案,布置动员。根据《筹备工作方案》和《代表产生办法》;我局成立了长宁选区工作小组,形成《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长宁选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长宁选区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推荐提名人选、监事推荐提名人选产生办法》,并上报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同时,在全区律师事务所工作会议上下发相关文件材料、就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布置动员。

2、充分酝酿,确定人选。各律师事务所在所内进行宣传和动员,经自下而上,民主协商,按照比例推荐产生52名候选人推荐人。在长宁选区工作小组对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由局党委会审议确认候选人建议人选26名。

3、紧锣密鼓、准备会议。长宁选区工作小组着手筹备推选大会,完成参会人数汇总、选票制作、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等会务准备工作。

二、推选大会情况

会议伊始,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区律师党委书记徐玲向与会律师通报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开好会、投好票、选好代表的要求;随后,会议宣读了大会推选办法,区律师党委副书记、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杨莉苹通报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由与全体会律师一致同意大会提出的代表推选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会中,与会律师观看了纪念邹碧华法官的记录短片。

最后,会议进入正式推选阶段,遵循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经过会议投票、唱票、计票等规范程序后,本次推选大会以差额方式、按得票高低在26名候选人中,推选出22名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在各自业务领域内均有一定建树的优秀律师来担任全区1300余名律师的代表。

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区律师的一致努力下,长宁选区律师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区司法局党委书记李世对与会律师提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长宁律师增强思想政治觉悟。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希望长宁律师主动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了解、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科学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依法规范诚信执业。三是希望长宁律师能够积极发挥法律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紧紧抓住法律服务业开放机遇,探索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和互派法律顾问等工作,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走出上海、走向世界,努力成为适应上海四个中心和长宁三个城区建设需求的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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