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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男子撕法院封条被拘15日罚款1000元

    日期:2007-10-29     作者:大众网    阅读:668次
    面对被法院查封的电脑,王某竟敢将封条撕下。26日,山东平阴法院依法对查封的电脑改为扣押,并决定对王某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王某是德州人,2004年开始随哥哥到平阴经营网吧,但由于生意不兴隆,截止到2007年6月,他们已累计欠电信资费一万六千余元。此款经电信部门 催要,王某的哥哥一直没有归还,电信部门遂将王某的哥哥诉上法庭。法庭于今年9月依法作出判决,判王某的哥哥偿还欠费,但王某的哥哥仍拒不归还,执行法官遂于10月15日对网吧内的10台电脑进行了查封。王某当时就声称:“法院查封了电脑也无所谓,你们贴上封条我就撕,我把封条撕了谁敢把我怎么样?”执行人员警告王某,撕毁法院的封条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0月22日,执行法官到网吧内传唤王某的哥哥,但王某说他的哥哥已将网吧转给他,哥哥做别的工作去了。执行人员同时发现,法院张贴的封条不见了,查封的电脑也正在被使用。10月26日,执行人员决定对电脑实施扣押,王某又聚集了八九个无业人员在网吧外游荡,但慑于法律的威严,未敢在执行现场哄闹。执行人员与王某进行谈话,他对自己撕毁封条的事情供认不讳。根据王某的行为,他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平阴法院执行合议庭研究,决定对王某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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