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司法所的“人品调查报告”首次上庭作证获法院采信

    日期:2007-04-25     作者:京华时报    阅读:1,412次
    聚众伤人男子王某在受审时,司法所出庭宣读他的人品调查报告请求轻判。昨天,丰台法院采信了司法所的调查报告,结合其他证据对王某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2月20日晚,王某为了帮助在歌厅与人发生口角的朋友,纠集多人来到歌厅,结果将被害人打成重伤。被捕后,王某后悔不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4.5万元的损失。

法院受理此案后,让王某居住地的司法所对他进行了社会调查。司法所通过走访他的家庭、居委会和所在单位,作出了调查报告,结论为王某的表现一贯良好,并在开庭时当庭宣读了这份报告,请求法院轻判王某。

昨天,法院对王某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王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处罚。鉴于王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因此对他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