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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上海全面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 经过20年探索,参与范围从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拓展到疑难矛盾化解、信访核查终结等

来源:解放日报     日期:2018-06-04         阅读:61,010次
■本报见习记者 车佳楠

  2018年3月,静安区某小区居民集体跑到区信访办,情绪激动:因为一项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导致不少居民家中房屋墙面渗水、地板发霉、粉刷脱落,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来访居民要求区里“给出说法”。区信访办当即召集多个部门召开矛盾协调会,不仅有职能部门与信访干部参加,更有区内各大律师事务所组成的“顾问团”,经集体商议,参考“顾问团”的专业法律意见,当场确定了“外部彻底断根、内部全面整修,维修和过渡齐头并进”的工作方案。不仅解决了房屋漏水、渗水问题,还成功做通居民思想工作,配合街道搬迁到临时过渡房,涉事房屋的防水修缮和室内装修工程得以提前完成。
  近日举行的“上海市全面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会议”上,类似由律师给出专业意见、化解信访矛盾的案例并不少。事实上,早在20年前,本市律师就已开始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经过20年的探索,目前律师参与范围已从最初的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拓展到了当前的疑难矛盾化解、信访核查终结、信访实地督查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当天的会议上,10家先进律师事务所和10名先进律师,因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部门的信访工作而获得表扬。

  引导理性依法维权

  记者了解到,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一大优势,就是运用专业知识,引导来访者理性、依法维权;再将法律咨询和思想工作相结合,以此化解来访人的困惑。
  2016年,嘉定区信访办曾处理过一起动拆迁信访件复查件。信访人坚决要求相关部门对其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100多平方米的房屋核发宅基地使用证,而且情绪十分激动。为缓解矛盾,区信访办安排复查专家组律师与其进行了约谈,律师通过以案释法,面对面向信访人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为其分析利害关系,通过深入浅出、推心置腹的沟通,信访人的情绪趋于平静,也明白了不当信访行为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同意就动迁事宜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协商。通过律师的介入,用法律说服信访人回归理性,切实维护了信访秩序。
  一位经常参与信访工作的律师说:在化解信访矛盾过程中,注重对信访人心理动机把握很重要,“多从情感入手,增加一些谈心的方式,理解他们的信访行为,再运用专业知识,摆明其中是非利害,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提高职能部门法治思维

  信访是社情民意的重要信息窗口,也是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治理的重要平台。获得表扬的先进律师顾跃进认为,大多数来访群众的诉求会有一定理由,而且通常是自己无法解决的。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也是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还有从事多年信访工作的律师指出,因为个别职能部门服务意识相对缺乏,可能在某些时候导致简单问题复杂化。政府应当从意见和批评中寻找改善服务的动力和智慧。
  比如针对陶某房屋室号重叠登记、雷某公房登记不当、全某动迁矛盾等复查案件,嘉定区信访办在律师建议的基础上,抓住关键问题,强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意见、工作方向和时间节点,经过督办,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通过与律师共同处理信访件,相关部门的法治思维得到了提高,信访人的诉求得到了解决,最终实现“双赢”。
  信访案例显示,有的问题是政策滞后或是不统一,导致执行过程中“五花八门”。法治建设需要根植法治政府建设的理念,并付诸于行动。律师作为相对客观中立的第三方,客观坦诚向政府通报信息,提出理性的法律建议,尽可能避免信访工作中的“闭门造车”和形式主义。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访群众各有诉求,如同到医院就诊的病人,医生都会全力治疗。”每月轮值接待信访已坚持20年的恒隆律师事务所葛海律师认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就是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合理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诊断疑难”。目前很多区、委办局和街镇都已形成了“法治信访”的典型经验。

  闵行区近年来信访总量逐年下降,初次信访一次性解决率从80%上升到合理合法诉求基本解决。20年来,闵行区信访办以律师调解为武器,对突发事件、重大工程、拆迁拆违、社区管理、企业转型、撤村改制等群体矛盾进行了有效预防和化解,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s://www.jfdaily.com/journal/2018-06-01/getArticle.htm?id=86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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