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败诉是法治的表现 上海律师眼中的香港律政司
日期:2006-09-08
作者:刘春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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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专业眼光,以严谨、公正著称的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给上海律师留下了怎样的印象?我们借用访港律师的一篇博客,共同感受上海律师眼中的香港律政司。
香港律政司大约有300名政府律师,承担了香港特区政府大部分刑事检控和其他法律工作,包括民事、国际法律、草拟法律及法律政策等。
用黄继儿大律师的话来说,律政司就是一间政府的律师行,也许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容纳数百人的政府律师行。这个律师行并没有因为是政府律师而拥有什么特权,不能逾越律师的职业操守,否则一样会受到纪律处分,甚至会因为是政府雇员还要更加受到公务员法规的约束,此外还有舆论的监督。
律政司和政府律师唯一的武器也就是法律。其权威和声誉也来源于其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经常可以看到律政司的律师作为控方律师,在许多其他案件中,经常也有社会律师代表律政司起诉或者应诉。法官和对方的律师不会因为是政府或者政府律师而对其手下留情或者高看一眼。
律师费是根据所请的律师的收费标准来支付的,每小时1万—15万人民币,收费之高,令人咋舌。那么,政府财政预算能够支付香港律师高昂的律师费吗?黄继儿大律师指出,香港政府的法律费用预算一般是参照上年度的实际法律费用开支并略有盈余的方式规划的。最近的财年,法律预算已经超过一亿港币了,而且呈逐年增长的态势。
“Do not put price tag on justice”(不要把正义贴上价格的标签)这是黄继儿大律师回答我们第一句话。显示政府不仅自己高度重视法律,拨付了比较充足的费用,而且还协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通过司法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按说香港法治如此健全,律政司代理案件的败诉率应该很低。但很意外的是,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律政司败诉很多,所以黄继儿大律师才有“政府败诉是法治的表现”一语,言外之意政府虽然有很多的权力,但是在司法审查的威严之下,一样要接受败诉的结果。事实上,香港政府那么多败诉,丝毫没有影响政府的权威和法院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