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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赴市自行车行业协会进行专项调研

    日期:2017-05-17     作者: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下午,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至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进行专项调研。此次调研由委员会轮值主席吕璇璇律师主持,委员会主任马永健,副主任张磊等律师参与。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先生、协会总工程师徐道行先生、上海享骑电动车运营总监钱赟女士和西游电单CEO卞勇先生出席了此次调研。
      此次调研围绕六个议题进行,分别为: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发展问题;共享自行车用户押金监管问题;制定统一用户协议规范的问题;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如何加强;运营企业政策需求与运营困惑;改善电子围栏设施以及公共自行车停放基础设施的问题。
      自行车行业协会郭建荣秘书长首先介绍了共享电动自行车。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产业有更严格的团体标准规范其产品质量以及服务。伴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共享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市民出行的又一选择。在有需求且有监管的前提下,政府可以适度对其进行“限制型发展”。

      马永健律师提到,“共享单车”作为一个新兴产业,特别是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瓶颈,这些问题涉及社会安全、社会公共服务、共享经济管理等多个方面。委员会将继续为“共享单车”健康、有序的发展,为社会公共服务相关问题的解析提供律师的专业法律意见。

      出席调研的各方进行讨论,认为要利用电子围栏等新型技术来进一步规范用户的骑行和停放,借鉴保证金的概念对共享单车押金进行定义和监管,加强用户协议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加强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动的交流平台,加强对企业意见的收集和反馈,促进共享自行车以及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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