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再次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
日期:2007-11-08
作者:孔祥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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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吉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日前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围绕推进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展开。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的公告》,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邀请各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书面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法规要调整的内容)。对于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吉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将在筛选论证后选择纳入。
这是吉林省人大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2003年4月,吉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围绕促进改革开放和吉林省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内容而展开。
专家建议,在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活动启动前后,由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编写一些培训资料,并请负责征集工作的工作人员开办一系列面向社会的专题讲座,从技术的角度向公民传授提出立法建议的实际操作知识,提高公民立法参与的技能,建立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反馈和奖励机制,保护和调动公民参与立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