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致函国务院规范制服管理意见
日期:2004-02-06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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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从立法上规范制服?昨日,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彭商建、四川多元律师事务所徐小中、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唐礼全、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刘芹四名律师特意来到本报,将他们连夜草拟的律师意见书交给记者。几位律师还联名向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制服管理条例》。今日,几位律师将把最后修改成文的《律师意见书》寄往国务院法制办。 四名律师建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取消除司法机关外其他行政机关统一着装的规定。这样既增加司法机关着装的权威性,又避免了一些不法人员利用着装冒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损害政府形象!“从经济角度来说,也是对国家财政的有效节余。”徐小中律师给我们算了笔细账,假如每两年春秋装、夏装各一套,冬装每三年一套,人均每年的着装支出为600元。也就是说,除警察(包括司法警察)之外,其他国务院许可的统一着装部门约400多万人(在编),除去地方财政自付部分,每年国家中央财政拨款中仅着装财政支出一项就将不少于10亿元。再加上擅自统一着装或扩大着装范围的情况,这个财政开支可谓巨大! 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制服管理条例》的建议,几位律师认为应对制式服装的定型、生产、流通和配发、穿着实行行政许可。另外,律师们还就规范过时警服的问题,建议各级司法机构和执法部门对过时的警服、制服的徽章、标志进行统一摘除,杜绝其在社会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