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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司法局举办静安区律师调解中心成立仪式暨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

    日期:2019-09-19     作者:静安区司法局    阅读:8,873次
       8月27日,静安区司法局举办静安区律师调解中心成立仪式暨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铮、静安区政法委副书记胡长春、静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德宏、静安区司法局局长凌淑蓉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李敏主持。
      静安区司法局凌淑蓉局长就律师调解中心成立的背景及队伍组建情况进行了介绍。律师以个人身份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到律师事务所成立调解工作室为法院提供调解服务,到区级律师调解中心成立,全面开展与二中院、静安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静安律师参与诉调工作已升级为3.0版,并最终形成了律师调解三种模式的全覆盖。首批律师调解员共30名,来自18家律师事务所。他们之中不乏律所主任、合伙人,还包含了上海市三八红旗手、“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等荣誉称号获得者。作为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功底强的专业法律人才队伍,他们将会用自己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来自恒建所的张雯律师作为律师调解员代表发言,她表示,律师调解员们将秉持“依法进行遵原则、专业高效促调解、提高认识勇担当”的理念,不负市二中院、静安法院、司法局的信任,不负当事人的委托,从中立、客观的角度审视案件,坚持做到讲法、释法并平衡双方的权益,促使争议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尽最大努力推动当事人息诉止争。
       静安区政法委胡长春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正确看待律师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健全律师调解中心运作机制,强化调解工作基础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优化专业调解员队伍,大力促使各类纠纷通过律师专业化工作高效解决,促进诉讼与调解的有机衔接,着力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二是要发挥优势价值,突出律师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要从律师调解的专业性、中立性上下功夫,彰显出律师调解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独特魅力。三是要坚持便民利民,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受益。要强调规范、加强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律师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以此吸引、鼓励更多的当事人把律师调解作为争议解决的重要方式,让百姓享受到律师调解的专业、便捷和高效,真正使矛盾化解取得实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张铮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律师参与诉前、诉中、执行环节的调解工作,有利于诉调工作质量的提高和效率的提升,能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参与调解,也有助于帮助法官查明事实、了解案情,这些都极大地加快了法官进行司法确认等程序工作。他强调,律师参与调解是司法改革的需要,法院要坚持把诉讼与调解对接好,把纠纷数量降下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产生,完善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
       下阶段,静安区司法局将在律师调解中心的运行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推动律师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力争在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开拓新路径,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为静安区域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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