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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规范民警执法旁听庭审找薄弱点

    日期:2007-10-08     作者:法制日报    阅读:1,301次
     近日,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全面推行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制,以此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针对不少民警存在着证据意识淡薄、重实体轻程序、取证不规范等问题,该局明确规定,凡法院开庭审理本局办理的重大、典型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案件主办及参与案件取证工作的民警、案件办理单位的兼职法制员、案件审核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组成旁听小组到法庭旁听案件审判全过程。审理一般案件时,办案民警必须参加旁听,通过庭审查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根据这项制度,庭审结束后,所有参加旁听的人员还要按照记录的庭审内容,剖析发现的问题,形成文字材料存入执法档案,法制部门以此对案件承办民警进行相应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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